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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4-12-08 10:17:00 点击:

四川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  新闻实验室是新闻传播学院专业学习的第二课堂,也是本院教学场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新闻实验室的建立,是为了给本院师生创建一个更好的教学、科研环境,使大家在学习理论知识之余,能够获得一个实践操作平台,在实践过程中加深对相关专业理论的理解和运用。为了保障新闻实验室的正常运行,使其更好地发挥预定的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1.使用实验室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院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使用实验室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操作,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电源、私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违者将按校规处理。 4.严防病毒,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软盘、优盘带进实验室。不得利用实验室计算机从事教学以外的用途,如被发现,取消其上机资格。不听劝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严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有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交学院和有关部门处理。如用户无意遇见不健康网站,请及时通知管理员,以便管理员执行不健康网站屏蔽措施。严禁在实验室内玩游戏,如被发现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令其下机。5.不得在计算机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6.爱护实验室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出借机房物品。因工作需要借用设备,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如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8.保持计算机网络实验室的整洁与安静,严禁喧哗,严禁带饮料或茶水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零食,严禁乱扔废品杂物,违者取消其上机资格。 本办法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川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200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