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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教学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

时间:2014-12-08 10:17:00 点击:

四川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学领导学生接待日制度 教学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过程,学生既是教学的对象,又是教学的主体,教学效果在他们身上得到体现,教学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引起学生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提高,学生是教学直接接受者和体验者,因此,对于教师的教学是否使学生获得了预期的学习效果,学生具有直接发言权。 为了广泛收集学生对于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帮助学生和教师就教学有关问题达成共识,我院特制定教学领导学生接待相关制度如下:一、凡学院负责教学的领导,必须责无旁贷地参与到学生接待日制度中来。二、教学周内每周一、周四为我院学生接待日,学院必须指派专门的教学领导在院内接待学生。三、为确保学生接待日工作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因安排不当导致学生来学院后无人接待的情况,教学领导应排出学生接待日值班表,并张贴在办公室,以便学生前来反映情况。四、对于接待中学生反映出来的情况,教学领导有责任及时与当事教师取得联系,告知其学生反映的情况,认真听取教师的解释,并与教师一起商讨整改办法或协调方案。五、对于学生反映的情况,当事教师必须在教学领导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六、教学领导需对自己接待学生时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追踪,确保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本办法从2006年2月20日起执行。                四川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200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