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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9级新闻传播学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2021-04-06 15:25:09 点击: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19级新闻传播学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为巩固本科招生改革成效,保障大类招生后专业分流顺利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稳步进行,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及《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本学期将开展2019级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工作,为有序推进相关事宜,特制定并公布本实施细则。

 

一、分流对象

 

2019级新闻传播学类在籍学生。

 

二、专业选择

 

参与本次专业分流的所有学生只能在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等四个专业中进行选择,超出以上范围,则志愿无效。

 

三、人数计划

 

2019级专业分流的各专业人数上限为55人,人数下限为30人,在分流过程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学生应服从分流结果。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4月6日:学院公布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和人数计划,随即开展答疑工作。

 

(二)4月14日前:以现有班级为单位,组织进行志愿填报,每人可选三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至第三志愿学生须根据自我意愿的强弱程度进行递减式区分,学生签署志愿确认表后不能随意更改。有意参与特殊申请的同学,在填报志愿同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在4月14日前报送给辅导员老师。

 

(三)4月21日前: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提出特殊申请的同学进行审核和面试考核,审核与考核通过后优先满足该生的第一志愿选择。

 

(四)4月30日前:在相关专业接收人数计划内,按照学生填报的3个专业志愿顺序,以学生前三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排序依据(加权平均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缓考课程,以缓考成绩计入最终成绩),确定分流专业。若学生所填报的3个专业志愿中,依序有一个专业的成绩排名在人数计划内,则该生专业分流成功,若三个专业志愿均未满足,则学生自动分流到第四个专业。分流名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由工作小组审核并将名单上报教务处。

 

(五)5月31日前:学院完成新设班级建设,做好专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宣讲,提高专业认同,为高年级专业学习做好准备。

 

(六)6月:学院协助教务处完成教务系统内班级和学籍信息的维护。

 

五、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严格按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规定,组成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见附件),由院长担任组长,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院长助理、相关专业系主任和辅导员任成员,负责指导和监督专业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

 

六、附则

 

本细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新闻传播学院

 

2019级新闻传播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国强  

 

副组长:倪颖军、郭赫男、丁  钟

 

成  员:王  飞、黄  蜜、王  艳、廖梦夏、戴  明、牟  敏

 

秘  书:余  曦、孙丹丹